張家港專業勞務公司公司
發布時間:2022-03-30 00:5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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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需分配根據企業不同時間或階段的需求匹配人力,煙臺人力資源公司可通過后臺測算清晰地看到,到底需要多少人力成本,幫助企業實現優化匹配。2.把固定崗位碎片化將部分全職員工在工作不飽和的時段調度到有用人需求的崗位和部門,提升人力效能。舉個例子,在中午用餐高峰期,服務員工作量會猛增,此時可對后廚配送的人員崗位進行碎片化處理,讓他們去承擔一部分服務員的工作,緩解服務壓力。3.人力成本由固定變為可變通過靈活用工,按勞動時間支付薪資的形式,靈活調節人力成本。餐飲企業的突出特點是營業時間長,從早9到晚10點甚至通宵。因此,企業可對有效工作時間進行拆分,這同時也是對固定成本拆分,可以此起到降本作用。接著是企業的增效,通過人力成本降低,可以變相增加企業收入。同時,如果用人部門給予足夠多支持和效能的提升,也是給企業做增效。此外,如果員工可以通過一個平臺來增加收益,通過全職崗位+靈活崗位匹配,起到滿足更高生活質量的需求,還可有效減少人員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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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法律對勞務派遣的規定日益嚴格,一些企業為了規避《勞動合同法修正案》的限制,許多企業將勞務派遣變為勞務外包。但是,如果企業將業務外包給其他單位,而外包企業的勞動者的勞動過程由企業直接管理,則仍屬于勞務派遣。企業的業務外包被視為勞務派遣的,罰款和連帶責任由企業承擔用人單位的責任,并可能因違反勞務派遣比例限制、侵犯被派遣勞動者利益等違法情形,依法承擔罰款等行政責任和連帶賠償民事責任。被發現有事實勞動關系的企業,為規避勞動法規定的義務,可以與外包方簽訂勞動外包服務合同,使其員工在繼續在公司工作期間可以與外包方簽訂勞動合同,但終止員工與所在單位的勞動關系。實際上,這種做法是一種逆向派遣,是一種逃避法律責任的行為,是一種無效的法律行為。發生爭議的,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可以認定該企業仍然是勞動者的用人單位。人力資源教你如何避免勞務外包風險,用人單位應明確“勞務派遣”與勞務外包的區別。“勞務派遣”是指用人單位將被雇傭勞動者派遣到另一個用人單位使用,該用人單位直接管理勞動者的勞動過程的一種用人形式。在“勞務派遣”法律關系中,派遣單位是“用人單位” ,接受單位是“用人單位” ,勞動者實際上由用人單位管理。這與“勞務外包”不同,“勞務外包”是由勞務單位對勞動者進行自我管理。其次,在服務外包關系中,應盡量避免對承包商派遣的員工進行直接管理。雖然對“假外包、假派遣”的形式和概念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但有一種觀點認為,“如果用人單位與承包人訂立業務合同,但直接管理承包人從事業務的工人的勞動過程,那就是勞務派遣和雇用”因此,在“勞務外包”關系中,應注意避免對承包商派遣的勞動者進行直接管理,包括考勤、考核、工作成果的確定等,避免直接向這些勞動者支付勞務費用,避免被認定為“假外包、真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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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近年來企業經營成本上漲,企業可以獲得的利潤也在減少,所以越來越多的企業為了降低成本,提高收益,就將企業非核心的業務外包出去,那么,勞務外包對于哪些企業的幫助更大?一、缺團隊。人力資源事務的廣泛性、繁瑣性,復雜性決定了企業不可能把所有的人力資源事務都由企業HR自己來完成,因為這樣做,企業就會浪費大量的人力物力,只有把這些繁瑣的事務性工作,通過昆山勞務外包出去,HR才能有更多時間來專注核心業務的發展。二、不專業。如果企業的人力資源人員不專業,是很難開展業務的,在日常工作中人力資源HR需要處理的事務太多了,員工招聘,社保辦理,各項社保報銷,員工入職離職辦理等等一系列人力資源事務工作,如果沒有專業的人力資源專員,是很難開展的,所以倒不如把這些勞務外包出去,讓專業的人員來完成,這樣還能降低用工風險。三、高成本企業。受疫情的影響,很多企業都面臨很大的打擊,現在企業要做的就是開源節流,如果這個時候企業招聘人事人員來做企業的人事事務,這樣勢必會增加企業的運營成本,工資成本,招聘成本,管理成本等等,其實有效的方法還是把業務外包出去。綜上所述,企業選擇專業的勞務公司將勞務外包出去,不僅可以有效解決企業人力資部門各種問題,同時也為企業節約人力和時間成本,有助于企業在主營業務上取得更大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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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代理也稱“人事保管”,是一種全面的高層次的人事代理效力。在國家人事政策法規指導下,由政府人事部門授權的人才效力組織承受用人單位和個人的托付,代理相關人事事務,處理有關人事處理方面問題的一種原則。人事代理雖也觸及三方主體,代理中介組織雖也代理人才招聘、代理社會保險等,與南陽勞務派遣具有必定的相似性,但二者之間有著實質上的不同:1)三方主體之間的法則聯絡不同。首要,勞動者、實踐用人單位與南陽勞務派遣單位和人事代理組織的聯絡不同:在南陽勞務派遣中,勞動者與勞務派遣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二者之間是勞動聯絡。實踐用人單位(即用工單位)與勞務派遣單位是一種特別的民事合同;而在人事代理中,勞動者、實踐用人單位和人事代理組織與之間的聯絡則要具體分析,在勞動者托付進行人事代理的情況下,勞動者與人事代理組織之間是托付合同聯絡,實踐用人單位與人事代理組織并無直接的法則聯絡;在單位托付進行人事代理的情況下,實踐用人單位與人事代理組織之間是托付合同聯絡,勞動者則與人事代理組織并無直接的法則聯絡;其次,勞動者與實踐用人單位的聯絡不同:勞務派遣中,勞動者與實踐用人單位并無勞動聯絡,其僅在實踐用人單位的指揮處理下供應勞動;而人事代理聯絡中,實踐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是勞動聯絡。2)實踐用人單位所承擔的責任和責任不完全相同。由于勞動者與實踐用人單位的聯絡不同,實踐用人單位所承擔的責任和責任也就不完全相同。南陽勞務派遣聯絡下,勞動法上規矩的用人單位的責任是由派遣單位來承擔的,實踐用工單位所承擔的責任是依據其與派遣單位之間的雙務合同以及勞動合同法來判定的;而在人事代理聯絡下,用人單位是勞動聯絡的主體之一,不只負有對勞動者的處理使用權,而且負有勞動法上規矩的責任。3)調整的法則規范不同。南陽勞務派遣受相關勞動法則規范調整;而人事代理則受民事法則規范的調整。4)二者內容完全不同。勞務派遣是以勞動合同和勞務派遣協議為基礎,其內容是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上規矩的權利和責任;人事代理的內容則是托付方與受托方在相關規章規矩下由兩頭洽談判定,包括代理人事政策咨詢與人事規劃;代理人才招聘、人才本質測評和組織人刁‘練習;處理大中專畢業生接收及落戶手續;供應人事檔案處理,擔任檔案資料的搜集,區分、拾掇、歸檔和保管,處理查閱、傳遞并出具有關證明;處理職稱評定;代理社會統籌養老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處理出國政審及各類公證手續等其他人事處理事項。